2014年7月下旬開始,原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局長李青明,開始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山西省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等人。李青明稱,李國希女兒曾持有多個戶口及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個戶口已遷進北京。李青明表示,之所以實名舉報李國希,是因為他認為時任臨汾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的李國希在主辦自己當年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時,存在證據造假等問題。(9月15日《新華網》)
  這起事件很複雜,李青明是因為貪污腐敗而落馬的,他認為李國希在辦理他的案件的時候存在不公平,於是就緊緊的盯上了李國希。他此次實名舉報的內容很豐富,既有李國希本人的問題,也有其家人的問題。既有身份證的問題,還有高檔房產的問題。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和證據,這位昔日的公安局長,也就不會與現在的副檢察長較量了。
  這位昔日的公安局長是有勝券在握的優勢的。事實上記者的調查也印證了他的舉報內容,基本上還都是屬實的。這位已經從反貪局長榮升為副檢察長的李國希落馬應該是早晚的事情,只待執法部門核實之後,就可以定論了。問題是,這樣的反腐是我們想看到的嗎?這樣的官場現形記靠的為啥是“復仇式舉報”?
  我們可以搞這樣一個假設。如果說李國希在查辦李青明受賄案件的時候,也看在“一筆寫不出兩個李字”的面子上放他一馬,如果說也會因為有人講情沒有查辦這起案件,或者說幫助打個掩護什麼的,落馬的原公安局長還會不會去盯著原反貪局長?我想,這就會是另外一個結局。原公安局長要麼還是現公安局長,要麼也和原反貪局長一樣已經高升了。李青明安全了,李國希也就不會現形了。
  當然,這裡面也會有另外一種可能。那就是原反貪局長在辦理案件的時候,確實有打擊原公安局長的嫌疑。這如果是真的,問題就更大了。我們該如何監管反貪部門的案件辦理?如何讓反貪官員手中的權力受到約束?
  既然手中攥著“好牌”,李青明自然就不會害怕這個讓自己落馬的李國希了,將李國希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他才會有報了血海深仇的快感。可這樣的反腐讓我們很害怕。官場不是江湖,反腐也不是賭博。而當我們的反腐靠情婦反水的時候,靠原配生氣的時候,靠官員內鬥的時候,靠落馬官員復仇的時候,是不是也見證著我們的反腐體系是有巨大漏洞的?是不是更見證著我們的監管體系是有巨大漏洞的呢?
  原公安局長因為原反貪局長辦理了自己的案件,就懷恨在心,於是他用“報複式舉報”之筆書寫了一部“官場現形記”的鴻篇巨制。這樣的反腐讓我們哭笑不得。這讓我想到了《西游記》,在《西游記》里,讓妖怪現形的都是神仙,不是如來佛祖就是觀音菩薩,少見有妖怪讓妖怪現形的。而我們的反腐查處,就出現了這樣的怪事,讓妖怪現形的都是另外一批妖怪們。
  這需要我們反思我們的腐敗預防和懲處體系了。“官場現形記”別靠“復仇式舉報”書寫,更不能靠妖怪報仇。
  文/郭元鵬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復仇式舉報”也是一齣官場現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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